贵局的这次回复直面问题,很好!内容说登封市的政策不但无可挑剔,而且是简化了办事程序,真的是这样吗?虽然你说的大义凛然,我还是对贵局的回复深表怀疑。 故意歪曲制定政策:玩“文字游戏”推卸社保基金责任。所说的推卸责任指的是:如果登封市的生育保险政策加上“财政全供”四个字,那么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按1%比例缴纳生育保险基金,其职工生育假期期间工资由社保基金按登封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支付,社保基金的支出必然加大。去掉“财政全供”四个字,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按0.6%比例缴纳生育保险基金,生育期间待遇有原单位发放。绝大多数的“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都低于登封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这些“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职工成年累月的缴纳生育保险基金,但是他们生育期间却得不到“社保基金”支付的工资性津贴。 请问:登封市的生育保险政策是不是规避了“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职工的合理权益? 只管收生育保险基金,变相规避“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职工合理权益,有木有? 只管收钱,推卸责任,有木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