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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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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公道!(朗朗乾坤,世风日下,强者为王?)(下派单位:二七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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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1-18 10:31: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

18128小时:49分钟

        我在二零一三年八月十八日在长江中路与行云路交叉口路南(对面是郑州市蔬菜研究所)寻得门面房,此房无房产证,只能签订临时协议。此房由汇景嘉园物业管理处管理。由此,与汇景嘉园物业管理处(网上搜的宜家物业有限公司 )翟经理签订了临时租房协议,协议中有一条:房子售出后我退房。十月份,在我租房其间,物业处又把我租的门面房租与二七区房管局刘副局长的内弟,(叫小叶的这是后来翟经理讲的)强行令我退房,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将我的门面房内的水电关闭,致使我无法正常营业。导致我直接受到了经济损失五万余元。损失由装修费用。工人的工资借钱发的,无法营业,我的生活来源,现都是借钱用。     我去投诉,无人受理,我打小丽帮忙,只说她查查,一直没有下文,打了几次,没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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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2-6 09:40:5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租赁纠纷问题,我们认为:汇景嘉园门面房的产权人不是我们中心,网友和物业处之间的经济纠纷不属于我们的职能范围,我们建议网友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你们之间的问题。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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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2-24 16:51:09 |只看该作者
网友反应的问题不属于我们的职能范围,和网友产生纠纷的属于私房,我中心只管理公房,网友和物业处之间的经济纠纷不属于我们的职能范围,我中心建议网友通过司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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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会员 优秀版主 论坛元老 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3-12-24 17:02:23 |只看该作者
请网友通过左边发消息给社区管理员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协调解决。
欢迎加入qq群聊:210516478  心通桥热线电话:67655005   6765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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