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个情况,2013年11月21日下午四点左右, 在陇海路勤劳街口遇见一名交警在执法贴条,发现执法过程中有几点不妥的地方,希望反映下督促我们交警同志改正。第一,违法通知单上交警姓名以及交警队地址不清,这个问题长期存在。第二,交警一人执法,有所不妥。第三,交警同志有选择执法的嫌疑,从陇海路勤劳街口南侧自行车道向西执法过程中,路过工商银行和洗脚养生会馆时,问没有文明执法,而是确定人行道上哪些车辆是两家单位客人及职工的车后离开,作为公民合理怀疑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的?是否变相法外寻私?以上事实均属实
补充内容 (2013-11-21 22:50):
第三,交警同志有选择执法的嫌疑,从陇海路勤劳街口南侧自行车道向西执法过程中,路过工商银行和洗脚养生会馆时,看见违章停车没有直接处罚,而是叫两家单位保安确定人行道上哪些车辆是两家单位客人及职工的车后离开,仅仅处罚非两家的车辆,作为公民有权合理怀疑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的?是否变相法外寻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