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就您所反映的情况,中原区卫生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相关人员到中原西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投诉人反映“建册需花费345元”的问题。经落实:建立《孕产妇围保手册》除国家规定的免费项目外,孕产期保健有一些可收费项目,如唐氏筛查、血糖检测、肝功能检测等,孕产妇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自费项目进行检查,所需费用由其选择的项目不同,收费各有不同。由于投诉人未留联系方式,中原区卫生局工作人员无法进一步核实这345元为哪些自费项目。
2、关于投诉人反映“建册后不准转到其他医院及不准拿走保健手册”的问题。根据上级要求,自2012年4月1日起,中原区儿童及孕产妇保健服务由中原区妇幼保健所移交至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须水卫生院。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孕28周前需对孕妇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孕28周后,上转至上级医疗机构(或孕妇准备生产医院)进行系统保健。”但该区并未强制孕妇必须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保健,只是要求孕妇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册,且还可享受几项免费服务项目,收费项目可以自选。孕妇建册后仍可选择其它医疗保健机构,只需在产后及时告知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检查工作。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孕期保健建册的孕妇,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自孕妇建册后到产后42天为其提供系统保健服务,孕妇个人信息、每次体检记录都需录入电脑。所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孕妇产后都收回《孕产妇保健手册》,以便完成各种信息的录入及统计,直至孕妇产后一个月内为宝宝建立《儿童保健手册》,进行儿童系统保健。
下一步,中原区将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管理及医务人员素质教育,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医患间交流与沟通,对于有质疑的问题,一定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使孕产妇了解建册流程和收费项目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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