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6058|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请还路于民(下派单位:金水区)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5 14:22: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处理时间

2013-11-26 12:15

黄河路南面的政七街上,有家肉夹馍店,天天把桌子摆在人行道正中间,每天上下班都得躲闪着经过,执法部门就不能管管,还路于民吗?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3-11-25 14:48:49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网友:
         您好!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与相关中队取得联系,请耐心等待处理结果。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板凳
发表于 2013-11-25 17:12:05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网友:
         您好!我们高度重视对您所反映问题的处理,现在,该店已整改完毕(照片附后)。今后,我们会派执法队员不定时对此处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杜绝占道经营现象的存在。如您对我们的处理措施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直接与我单位花园路执法中队联系,电话:65962605.
附件: 你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5 01:28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