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文化绿城小学组织老师团购幸福时光小区(富邦铭邸二期)的房子,当时是在房管局监管的时候买的房子,认购款交到了房管局的监管账户。 我们疑惑的是:我们的认购款交到了房管局的监管账户。应该是很安全很有保障的。为什么交到了房管局的监管账户的钱也不安全,没有保障!到现在,三年多了,不要房的老师,交到了房管局的监管账户上的认购款也不退!为什么?……为什么?……怎么监管的? 郑州市房管局作为政府的行政主管部门尽到监管的职责了吗?把我们的血汗钱监管到哪去啦?
16发表于 2013-11-27 15:51:32|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了解,2010年天运公司新法人司新超和金阁公司法人姚金香再次合作后,为尽快筹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金阁公司法人姚金香将天运公司原法人席鑫网签并抵押过的房产协议售给学校教师,这部分房屋需解押并废除原网签合同后才能再次网签正式购房合同,学校负责人对这部分房屋的情况应该是清楚的。学校购房人有一部分认购款打入了该项目监管账户,另一部分认购款至今在学校负责人和证明人双控银行卡下,并没有打入该项目监管账户。现两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筹措资金用于解押,造成长期不能网签正式购房合同,更没有资金给无房的人员退还认购款。 |
此回复明显的是顾左右而言他,避而不谈郑州市房管局作为政府的行政主管部门该负什么责任!!!!!!!!!!!!!!!!!!!!!!!!!!!!!!!!“现两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筹措资金用于解押,造成长期不能网签正式购房合同,”这些我们都没过问。我们只想知道:“学校购房人有一部分认购款打入了该项目监管账户”,打入了该项目监管账户认购款为什么不退? 资金监管账户保障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买卖双方的权益。我们购房者的资金、利益得到应有的保障和维护了吗? 我们只想知道:“学校购房人有一部分认购款打入了该项目监管账户”,打入了该项目监管账户认购款为什么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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