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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举报 郑州弘鼎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欺诈顾客非法经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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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12 10:06: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工作时间

18704小时:0分钟

郑州市金水分局各位领导好
    我遭遇了诈骗了,举报郑州弘鼎软件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9月26日左右我在家上网想学习炒股就加入了网名叫“群主—汪洋老师QQ:2534106728 ”QQ群号:120121754股票交流群。群主每天在群里发免费的大盘分析和荐票实力验证。见群主—汪洋老师每天上午开盘之前都要提示大约5、6支股票,看到确实有一些股票涨势很好,心想这个公司好有实力呀,要是自己跟着提示买进了,岂不是也赚大钱了?在群里,群主“群主—汪洋老师”大吹特吹他们公司如何有实力,说他们有专业的分析师,有可靠的内幕消息,每次开盘前都会提示很多股票,一只股票就能赚30%左右,还吹嘘他们的售后服务是如何如何的好,信誓旦旦地保证只要我成为他们的会员,一定让她赚到钱。群里天天有人上传涨停截图,并时不时地上传用户交割单截图,说某某某、某某某一天之内进账多少,其中有一人在短短的时间内赚了多少万元等等!群主—汪洋老师还说要是成为他们的用户的话,更有专门的用户票,即内部票,会让你提前布局,保证有稳定的收益。怎么成为他们的用户呢?那就是花一定的资金买一款他们推荐的炒股软件,他们看客户的资金本钱有多少,他们提供不同的收费软件服务。弘鼎环宇老师说他们卖的是软件加服务,成为用户的话会短信提示买卖点,一听,觉得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可观的收益,还可以节约更多的时间做别的事,不免有些心动。考虑再三,我与2013年9月26日由于钱不够借了一部分办理了了39800购买他们至尊版的服务《VIP:88800元  适合操作资金50万以上   白金版:58800元   适合操作资金18万以上  至尊版:39800元   适合操作资金8-18万  机构版:21800元   适合操作资金 5-8万  专业版:12800元   适合操作资金5万以下》,付款成功后弄了一份协议并未给我提供发票,我说我不要软件我只要这种服务,我说协议上就写怎么荐股服务,他说这是违规的不能这么写,我想只要能赚钱没有关系。
data/attachment/forum/201312/10/152650lakibphaoilztlfp.jpg.thumb.jpg
   满怀期待,谁知汪洋老师吹虚的金秋金股花1-2亿拉升的股票,买了就亏得很多,有的票不涨不跌,   
    中秋国庆节吹虚花重金2亿左右布局的金股:
1、黑猫股份持股半个月了,现在算起来涨了2个点,后头又亏损出局了。
2、三元达,前几天持的昨天已出货,亏了3点。
3、星网锐捷,亏了接近19个点出的货(在这里我就不再买他们的票了)。
我说怎么和你宣传的不一样,汪老师说群里和给你发的是选涨得好的给我发的。晕死,亏了的就不说。
        问他们客服,客服的回答却是叫我继续持有,现在行情不好,等行情好了再说(也有等了很久没涨的再叫我亏损抛掉),还说我的心态急了等等的话。结果我询问的次数多,没想到对方却把我从群里踢了出来,说是怕别人追着我要,怕我泄漏票。而先前信誓旦旦的承诺统统变成了谎言,手机短信发的净是一些类似垃圾短信样的东西,一点参考价值都没有;而推荐的股票却要我,损失很大。这时我已经察觉是遭遇了诈骗了,我提出要求退款后,他们就百般推诿说销售了就不能退。 
     真诚地恳请郑州市工商局、金水分局严肃查处郑州弘鼎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凭借虚假宣传提供非法荐股服务,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恶性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责令郑州弘鼎科技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所骗款项,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补偿。
     谢谢!


投诉举报对象:

公司名称:郑州弘鼎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39号2号楼1单元15层1502号
公司法人:朱登振
开业时间:2011年9月23日  
注册号:410*******23584 
登记机关: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册资本:50万元  
目前状态:正常经营  

账号:249413286218                        
户名:郑州弘鼎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花园支行营业部 

群主—汪洋老师QQ:2534106728
         QQ群号:120121754
      公司电话:0371-86552330
     公司传真:0371-86552330
       邮政编码:450000

举报人:四川周先生,QQ邮箱:1411445777@;手机:15*******00
这里我也顾不得这么多了,沟通很久都没给我退钱,
他们这属违规荐股,荐就荐嘛还乱吹牛,   加上我他们的39800,和我亏损的。我亏损的有10来万这是我所有存款。
补充一个汪老师手机号: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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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3-28 18:12:1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举报的“~~第二次 举报 郑州弘鼎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欺诈顾客非法经营!”。
    我局于2014年3月18日依照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安排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注册地址:花园路39号2号楼1单元15层1502号进行实地核查,经查:该场所现为一家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此从事经营,该公司于2013年9月4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花园路39号2号楼1单元15层1502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工商机关对公司登记注册,实行的是书式审查原则,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符合登记许可的规定,实质审查即现场查看公司经营住址不是公司登记注册的必要程序。另外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被举报公司申请的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住址不一致,应由申请人承担相应责任。建议你查实该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址,我们将会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0号 “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 (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八条、“投资者在购买“荐股软件”和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当询问相关机构或者个人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也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网址:)进行查询核实,防止上当受骗。发现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之规定,建议你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如果您认为此类公司涉嫌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此,告诫广大网友:请不要随意相信QQ、飞信、微信、微博等交友平台及网站涉及“荐股软件”的信息,谨记: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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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4-1 21:13: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希望有个好的结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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