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7079|回复: 2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投诉裕华文桂苑物业费用,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6 09:24: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尊敬的物价局领导:    我们是金水区宋寨南街裕华文桂苑业主,前段时间物业在没有征求业主同意的前提下,擅自把物业费由1元/每平方提高到1.75元,咱贵局为业主主持公道,要求物业在醒目地方张榜公示,不允许涨价!可昨天却贴出催费通知,按1.5元收费,物业也太嚣张了,拒不执行贵局有关决定,请贵局坚决查处!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沙发
发表于 2013-12-26 09:53:31 |只看该作者
社区本来说好了要牵头做调查,看业主是否同意1.5元收费,物业前天贴出通知让业主签字是否同意1.5元收费,昨天突然又换成了催缴1.5元物业费!!!社区和物业搞的啥名堂啊?联合起来欺负业主么?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板凳
发表于 2013-12-26 10:02:38 |只看该作者
坚决抵制乱收费!还文桂园一个幸福的家,希望有关领导做个清官,为民做主。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地板
发表于 2013-12-26 10:08:21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调查了解后给予您回复。




                                                                                                 郑州市物价局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5#
发表于 2013-12-26 10:12:54 |只看该作者
thread-1245263-1-10.html
上次业主反映问题,物价局给的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就裕华文桂园小区有关物业服务收费问题的答复如下:
   《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七款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根据上述规定,裕华文桂园小区物业公司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征得小区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进行收费公示并重新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收费协议。
    经调查了解,物业公司向该小区业主进行问卷调查中,同意按照多层0.85元/月.平方,高层2.15元/月.平方收取物业费的业主未占总人数过半数以上。我们已通知该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显著位置向业主告知: 1、停止此不合理收费的行为;2、已缴费业主多收取的部分可自主选择办理退费手续或向后顺延。您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物业公司办理退费手续或向后顺延。
    物业公司若有违反《物业管理条例》行为的,业主可向物业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向所在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6#
发表于 2013-12-26 10:35:19 |只看该作者
就算是涨价,也要有充分的理由,从别人包里掏钱,更要让人掏的心服口服。钱不是主要问题,钱花到哪里了才是。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7#
发表于 2013-12-26 10:53:13 |只看该作者
坚决抵制乱收费!我们本是一个经济适用房小区,都是一些低收入的人群,希望有关领导能够深入的做个调查,听听老百姓的心声,当官要为民做主。!!!!!!!!!!!!!!!!!!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8#
发表于 2013-12-26 11:16:36 |只看该作者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9#
发表于 2013-12-26 12:58:07 |只看该作者
垃圾物业天天就知道要钱,也没见为小区做点啥贡献,天天开车进自己小区比进隔壁森林半岛都费劲。一分钱都不交,爱咋咋地。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0#
发表于 2013-12-26 13:38:04 |只看该作者
把物业赶走吧,咱们养着他们一帮闲人,还 给自己找气受;小区那么小,物业费还收这么高;物业啥事都不管,还有脸来收物业费;车位不够都不解决;自己院里的车都不让进;这物业费该不该交,元芳,你怎么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1#
发表于 2013-12-26 13:46:01 |只看该作者
本就是一经济适用房小区,原先的物业费已经不低了,还想涨价?物业是想钱想疯了,以至于忘了现在是法制社会了,想涨价,首先看看自己提供的服务够格吗?作为物业人员,不想着怎么搞好服务,整天想着收刮百姓民脂民膏,能不惹来众怒吗?在消防通道建违章建筑,想来你物业人员的家人都不在本小区住吧?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2#
发表于 2013-12-26 13:59:27 |只看该作者
小区物业真的到了让人无法忍受的地步,不交物业费还要收滞纳金,他们有什么执法权来说滞纳金,欺人太甚,物业费不合理,还天天去你家催着要,弄得每天回家紧张兮兮的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3#
发表于 2013-12-26 14:38:07 |只看该作者
物业说涨价征求一半业主同意了,这是不可能的事,强烈要求验证签字同意涨价人笔迹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4#
发表于 2013-12-26 15:13:18 |只看该作者
如果需要涨价,应该通过正当途径,严格按照法律渠道,抵制物业的无耻行为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5#
发表于 2013-12-26 16:04:18 |只看该作者
坚决抵制!没有结果之前1分钱都不交!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6#
发表于 2013-12-26 16:06:38 |只看该作者
物业能再不要脸点吗?社区能有点原则吗?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5 04:16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