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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冤!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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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6 23:39: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公安局

处理时间

2013-12-28 23:03

尊敬的市公安局领导  2013年10月份在郑州是大学路派出所处理一起于元红等4个犯罪嫌疑人打一名受人李桂英,经过法医鉴定轻伤刑事案件,民警冯建军一直主观偏袒犯罪嫌疑人总是说没有证人不处理,结果在千辛万苦找到目击证人的情况下,目击证人答应录口供做证了,民警冯建军拖延时间不去录口供,不知道使用了什么手段让现场的目击证人处于担心个人安全的情况下,不敢去作证。让轻伤的受害人整日以泪洗面,个人精神遭受了极大创伤。血压一直在200以上生命收到了威胁。民警冯建军还给受害人放言你随便去告我,我就是不去处理怎么样,我们都有录音证据。在当今的法制社会警察队伍里竟然出现了这样作为的警察,违法者逍遥法外,受害人蒙受了极大的冤屈,就这样白挨打了。
我们现在才知道其中的原因,因为受害人的司法轻伤鉴定是外伤性耳膜穿孔,法医鉴定里的病历里写的很清楚是被人用手击中左耳产生的。了解法律我们才知道2014年的轻伤鉴定标准耳膜穿孔就不算轻伤了 ,终于知道警察冯建军为什么这样一拖在拖 ,何等居心。不得而知,受害人的左耳已经达到耳聋残疾的情况了,花了快2万的医药费。更不说精神受到了多大的伤害,犯罪嫌疑人于元红更是狂妄,说我就是坐牢我也不害怕,我当面在八科不是说出来就出来了。就这样让民警冯建军拖的不了了之。尊敬的市局领导您们都看看吧,在我们郑州的警官队伍出了这样的一位不作为说瞎话警察。 请市局调查,我们说的句句都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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