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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水岸鑫城宏田置业乱收费!!!!(下派单位:中牟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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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27 21:51: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中牟县

等待时间
69小时:57分钟


您好,我是在中牟县商都路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是由宏田置业开发的水岸鑫城二期 24号楼,开发商最初销售时承诺房屋通地下温泉水,每户收取了3000元,我当时从原业主手中购买时开发商承诺的也还是要通地下温泉的,在我与原业主做物业交割时原业主把房屋产权及地下温泉票据也一并转给了我,我也向原业主付清了上述费用,房屋及房屋内的设施一并归我所有,自此物业费也由我一直向物业公司交纳,后来过了一段时间,小区电话通知说由于各种原因地下温泉不能正常使用,退还当初收取的3000元温泉初装费,我便按开发商的要求拿着房产证,温泉初装费票据,本人身份证等重要证明材料前去退款,刚时在宏田置业会计室工作人员还要求必须把物业全部结清方可退款,待宏田置业人员一并检查完准备退款时(刚时钱已数好),却发现已有人来退过款,开发商称是退给了原业主,先不说开发商言而无信,单从退款一事,我的问题有六方面:一、开发商在明知房屋属于商品流通物,可能随时买卖时,未核实退款人的房产证,地下温泉票据重要信息时,错误的退给他人。二、开发商在退款时,未对实际业主信息进行核实。三、我在购买此房屋已有时日后,开发商才开始退款,其间有充足的时间核实业主房屋实际情况,新业主联系方式。四、小区在通知我去退款却又发现退错了他人,充分说明其员工作很不认真,很不负责。五、据我所知开发商手中地下温泉退款表签字一栏,并非原业主本人签字。还望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此事,开发商能够合理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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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信息来自: wangxu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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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水岸鑫城小区宏田置业公司并未处理好此事,并且态度恶劣不愿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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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2 15:10:50 |只看该作者
水岸鑫城宏田置业在未经核实温泉费票据房产证等有效证件的情况下错误地将款项退给他人,事后只是一味地推托责任,本人按宏田置业要求持开具的合法收据、房产证有效证件第三次前去退款,仍是失守信用,一而再再而三的承诺了让去退款去了却又反悔,至今未处理到位,很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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