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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城区十八里河镇教师家属院拆迁中的霸王条款!!!(下派单位:管城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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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29 14:49: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十八里河镇

工作时间

18891小时:22分钟

    十八里河教师家属院建于2000年,当时是经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当时听领导说有集体房产证,大家都知道这件事。虽说没有个人房产证,这可是政府批准的呀,我们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保护的吧。但现在马上要拆迁,镇政府和教师们开会说,这是小产权房,没有一点保障,考虑到我们的利益,按1比1置换,但要交每平方米1500元,并且没有拆迁费,没有过渡费。不给我们申诉的机会,开会时还以非常强硬的态度给我们传达命令。
    政府呀,拆我们的房,盖成高层后实际面积会变小吧,您盖个三五年,我们租房要小十万吧,还得给您交近二十万,天哪?您的依据是什么,还让我们活吗?我们那点工资,难承受得起吗?
    请问政府,家属院可是您批准给盖的呀,说不合法就不合法了,这不可能吧。还有,拆我们的家,不给补偿,还要我们每平方掏1500元,这又是依据哪个文件来定的?作为教师,我们任劳任怨,工作中流血流汗,难道还让我们流泪吗?究竟有没有把人民教师当人看!
    请领导查实并处理,还我们教师一个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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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2-31 10:07:4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十八里河镇整体规划,十八里河镇教师家属楼需整体拆迁。
    十八里河镇教师家属楼是2000年建的,当时是根据《教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的精神。
    十八里河镇党委、镇政府按照精神,为了解决我镇教师住房问题,分两批建设了120套房子,使教师能够安居乐业。  2000年,第一批建房,基本按照每平方500元左右上交集资款;2003年,第二批房按照每平方700元左右上交集资款。另外,所有住户按照一定的比例,上交了60万左右的土地补偿金。
    由于建房使用的土地等因素,该家属楼未能办理房产证,针对拆迁事宜和规定,十八里河镇党委、政府也积极与区委、区政府进行了请示和汇报,并初步确定了拆迁的有关方案并召开了动员会。
    针对拆迁的条件和居民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分歧,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镇党委、政府正在积极的开展工作,针对有关拆迁规定进行解释和说明。
    针对教师居民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进行落实和核实,将按照城中村改造有关规定进行解释和说明,做到拆迁政策宣传到位、解释到位。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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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teacher007  在2014-1-10 11:00  评价处理结果为:一般  并评价说:尊师重教是我国的优良传统,希望政府继续秉承这一美德,不要让广大教师在这方面寒心。毕竟我们这点工资真的伤不起呀。关于还要交钱和过度费的事,有依据吗?请慎重考虑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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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10 21:30:46 |只看该作者
听村民说,元月7日上午,十八里镇政府强拆市场街一居民的房,并唆使十八里村党员出面打人(镇政府暗地里指使,每人给100元,有知情人说的,明白人都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把那家的女主人打得面目全非,浑身是伤,有人曾先生报警四五次,但都不见警察来。本人对十八里镇政府这种行为感到不齿,身为一级人民政府,你执行的是群众路线吗?你以为自己占山为王了吗?在省会城市里为所欲为,想打谁打谁?你都忘了四年有拆迁南刘庄时因野蛮执法管城区城管副队长都把命给送了?真为这样的政府感到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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