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屯路与秦岭路交叉口东300米晶华城小区,原来此小区物业是一级资质的索克物业管理,高层收费标准是按照政府指导价上浮20%即每平米1.37元收取,但2013年12月12日在晶华城社区协调下河南索克物业退出此小区的管理,由河南省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管,此企业是二级资质,但现在通知按照以前索克物业的收费标准要求交物业管理费,我认为按照《郑州市物业收费标准》相关规定,二级资质的物业企业不能按照一级物业资质收费,否则属于乱收费,由于该小区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新物业也未和业主签订物业合同,且收费标准未经物价局核准就收费,对所有业主造成财产损失,请物价局给予查处,要求按照《郑州市物业收费标准》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