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投诉举报对象: 公司名称:郑州康禄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科路38号3号楼9层905号(金城国际3号楼905)
注册号:4010*******371 企业法人:张锋 登记机关:郑州工商局金水分局 开业时间:2013.6.19 注册资本:100万 收款人:曹浩 开户行:郑州市花园北路支行
建设银行帐号:6217 0024 3000 7059 273 收款人:曹浩 开户行:郑州市花园北路支行
建设银行帐号:6217 0024 3000 7059 273 工商银行:6212 2617 0200 0550 632
开户名:曹浩 (财务总监)
开户行:郑州市花园路支行 农业银行:6228 4807 1821 3608 471
开户名:曹浩 (财务总监)
开户行:郑州市东风路支行 骗子QQ群:315501715(天赐股票交流群1)300569557(天赐股票交流群2) 骗子QQ:994329926 公司电话:15*******27(自称高老师);公司电话:0371-65861957. 二、受骗经过: 2012年11月份,群主天赐邀请我加入一个股票交流群,群号是:315501715,在群里,群主天赐大吹特吹他们公司有77位分析师把控市场!保证用户稳步获利他们公司如何如何有实力,还吹嘘他们的售后服务是如何如何的好,信誓旦旦地保证只要我成为他们的会员,不必看软件,他们提示买卖点,按买卖点操作,一定让我赚到钱,群里天天有人上传涨停截图,并时不时地上传用户交割单截图,也一直有加入用户的汇款单截图,声图并茂的吹嘘他们的实力,群主也多次找我私聊,很热情,福特(4492859960,会飞的风筝(704172197)2个用户(后来知道是他们的托)也在忽悠我,他们原来怎么怎么亏钱,入群后不仅把用户费用赚回来了,自己还赚了不少,因本人国庆之后股票处于深套状态,一时心急就轻信了他们的自话自唱行为,于2012年11月26日加入了当时他们大肆宣传的9800/年8.8折的优惠用户,成为用户后,群主安排了老师,结果给的票根本就不像他们宣传的那样神奇,甚至亏损,跟群主沟通后,他说我的版本低,收益当然低,就这样又一次上当,于2012年12月5日进行服务升级,成为10800/半年的机构版用户,之后老师给了一只票600801,到现在仍旧套在里面。12月6日本人对此产生了质疑,遂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结果发现像我一样的受骗者有很多, 于12月9日他们上班期间,要求他们提供咨询投资的资质,他们不提供,之后我一直要求停止合作退款,他们一直再拖,QQ隐身,电话不接,万般无奈之后 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给谢省长和马市长都留了言,他们才开始联系我,不过还是不退钱,给换老师,我一直没同意,后来,他们承诺说我只要删帖作出澄清就给我退款,中间一直在交涉,我申请了删帖也作出了澄清说是对方公司有人在处理此事,结果他们只退了我部分费用,该事件给我的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他们威胁我说我犯法了,要我承担法律责任,我身心俱疲!但势必维权到底!他们的用户很多,想想看,每天有多少人受骗,想想有多少人承受着这种折磨,这是和谐的社会吗?难道让这种行为继续下去吗?最关键我们不能纵容这种违法行为,被牵制着成为一个违法公民。 四。所涉罪行: 其罪一:涉嫌欺诈顾客钱财:捏造事实、虚假宣传,制作虚假交割单,利用群里的冒充成他们的客户的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一人扮演不同角色,几个托同时对被他们拉进群的股民游说,夸奖他们的软件如何好,自己买了之后赚了很多钱!然后怂恿鼓动股民购买他们的软件,骗取股民信任后,恶意欺诈股民的巨额钱财,他们已经涉嫌构成欺诈顾客。 其罪二:涉嫌价格欺诈:《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你们的软件或光盘成本价就数百元,经过你们夸大功能,虚假宣传后却卖数千元,甚至数万元。经常利用周末、月末、节前布局金股、强势股,目前是团购优惠价等虚假促销手段忽悠消费者上当购买,已经构成价格欺诈。必须双倍赔偿。
其罪三:涉嫌偷税漏税和财务税收造假:《公司法》规定公司营业收入没有使用公司对公账户,他们骗取钱财所使用的都是私人账户(所谓的财务总监)。骗取广大股民数千万却从不提供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其罪四:涉嫌非法经营、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在没有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和《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情况下,非法向股民推荐股票。即使取得相关资质,证监会和证券法是明文禁止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虚假承诺,保证收益,内幕消息股,他们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他们擅自搬离注册地址办公,《公司法》规定禁止注册公司擅自离开注册地址办公,他们不但擅自离开,并且连工商所也找不到他们的下落。他们的软件没有执行国家软件标准,没有发行许可证,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及产品条形码,属于侵权的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属于非法销售,牟取暴利,涉嫌超范围经营、非法经营。 其罪五:涉嫌金融诈骗和合同诈骗:采用非法经营手段,以占有股民的钱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股民大额钱财,足以构成金融诈骗罪;另外他们涉嫌合同欺诈,消费者是在被欺骗和不知情,隐瞒和捏造事实的前提下购买的软件,再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并且协议上的条款同购买之前的说辞严重不符,且要求款项打至私人账户,根据《合同法》,所订立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五、投诉举报诉求: 1、请求各局、部、委依法查处被举报公司捏造事实、虚假宣传、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恶意欺骗顾客、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2、请求工商部门对被举报公司做预警处理,锁死其工商账号,防止恶意变更、注销。 3、请求警方冻结被举报公司的银行收款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物。 4、请求监管部门勒令被举报公司将所骗的钱财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受骗者,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赔偿。 5、请求电视台及各界媒体专题报道大量股票骗子公司残酷血腥骗取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新闻栏目。 真诚地恳请河南省证监局、郑州市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郑州康禄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凭借虚假宣传提供非法荐股服务,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恶性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责令郑州康禄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所骗款项,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赔偿。 由此给大家带来的工作上的麻烦,本人表示真诚谢意! [/table][table=98%,#0966ac]
注册编号: 41010*******371
企业名称: 郑州康禄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锋
住址/营业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农科路38号3号楼9层905号
营业期限: 2013-06-19至2018-06-18 登记机关: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成立日期: 2013-06-19 核准日期: 2013-08-16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币种类型: 人民币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币种类型: 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主营): 计算机软件开发(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须审批的项目除外)
经营范围(兼营):
年检结果: 2013年检:其他2012年检:其他2011年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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