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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军峪合村并城咨询(下派单位:惠济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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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6 11:52:0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古荥镇

处理时间

2014-2-17 10:28

惠济区人民政府;

关于岭军峪合村并城咨询如下问题

1:本次合村参照的国家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2:拆迁补偿除了附属物及安置房,停产停业补偿外,村民享有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如何补偿?

3:本村除征迁的宅基地外集体耕地是否也在本次征收范围,以及如何征收补偿?

4:分配给 村民的安置房的产权性质是什么?

5:本次征收本村的土地性质是用于公益性质土地还是商业性质土地?

3: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的通知,要求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本次合村是否是按此法律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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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7 16:08:05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会尽快与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对您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回复,请耐心等待,谢谢您的理解。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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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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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10 17:30:15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您好,本次岭军峪合村并城参照的国家法律法规依据在咱们发放的红色宣传读本上有专门说明;对于村民享有的集体土地上不在补偿范围内;宅基地外耕地在征收范围内,按照郑州市127号文件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分配给村民的安置房产权归个人所有;本次征收土地一部分用于群众安置,一部分用于公益设施建设,一部分用于商业建设;本次合村是按郑州市合村并城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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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2-26 14:11: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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