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路和江山路交叉口一带, 每天晚上深夜2,3点还有大货车肆行, 包括附近三全食品厂等公司的大货车, 以及附近工地的渣土车, 混凝土车等, 噪音非常大. 希望出台规定禁止附近深夜10点之后货车行驶.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防治交通噪声污染,达到环境噪声质量标准,根据各自职责可以规定禁止机动车辆、船舶行驶的地段和时间。而根据 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的夜间噪音不应超过50分贝。希望交管部门根据法规制定相关措施解决噪音问题,造福周围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