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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小区车位管理严重违规,求解决(下派单位:中原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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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16:37: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中原区房管局

工作时间

18827小时:10分钟

你好,中原区,中原名邸小区车位管理费明显高于周边小区2-3倍,请问这么高的收费依据何在,霸王条款何时可以解决?并且院子里不让停车只能买车位有没有法律依据,每户公摊出来的小区公共用地不可以用?有没有法律依据,而物业上的可以随意占用公共用地住人,地下停车场都住的是哪里的人,给谁住的,费用何在?小区车位还有卖给公司的车位怎么解释?这个车位物业可以随便买卖么?还民公道,希望中原区相关办事处,房管局,物价局等能给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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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24 09:33:14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
针对网友投诉中原名邸小区问题,我局接到此投诉立即派专人到现场调查了解,现场情况回复如下:
   中原名邸小区位于秦岭路与陇海路交叉口西北角,由郑州亿
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现有河南智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共有724户,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
一、关于小区车位问题:
1、根据与业主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第四条第2小条的约定,地下车库停车位出租管理费180元/月.辆;地下车库停车位长期租用后的每月车位各项管理费为80元/辆。
2、物业公司称“小区公共用地不能停车是因为小区道路路面宽为6米,考虑到小区全体业主安全问题,如果占用地面停车势必会影响消防通道正常通行。”
二、关于地下停车场住人问题:
物业公司称“地下车库需要专人24小时管理、看护,
看车库的物业公司人员住在地下室,其余几间房间分别是公共配电房,水井及弱电房屋,并无其他人员居住。”
    三、关于小区车位买卖问题:
物业公司称“开发中原名邸的开发商购买了近千平方米的商品房做为自用,开发商也是本小区的业主,故开发商有资格购买地下车库的车位。开发商至今一直和其他业主一样按收费标准缴纳相关的费用。”
     最后我局工作人员要求物业公司针对此事件对事件的发生过程进行深度分析,物业公司将加强这方面的培训,提高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各方面能力,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人员要与业主做好沟通工作,如果有业主对小区物业公司不满意、不理解的地方,要虚心接纳业主提出的意见,为业主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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