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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奸商伙同他人诈骗并被敲诈勒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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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18 17:18:1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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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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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郑州市金水路派出所经侦大队我叫李广军,身份证号:411*******02202559,联系方式:河南省禹州市人,现在实名举报祖莽、郑州市明珠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王超串通一气对我实施诈骗、并对我进行敲诈勒索的事实。
2013年8月,我通过我的一个老乡祖莽从郑州市明珠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汽贸公司)购买价值37万元的奥迪车一辆,由汽贸公司负责办理购买车的一切手续。2013年8月,我从祖莽手中拿到奥迪车,没料到,这竟成为我噩梦的开始,祖莽和明珠汽贸公司串通一气,以贷款买车为幌子,诈骗我车款将近五十万元。
最初,经祖莽介绍,明珠汽贸公司负责人王超先以0首付购车为幌子,诱骗我签订了一系列购车的格式合同(具体什么内容都没让我看清,只是让签字,我签完字后王超就把合同收走了。),我按照祖莽和王超的要求支付了车辆贷款费用、附加费等各种费用。签完合同不久,王超又告诉我说银行贷不下来款了,让我付114579元车款,就把车让我提走,剩下的按月还款。我听信王超的话付了款开走了车。没想到我开走车还不到一个月,王超又指使他人跟踪我到禹州,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将车开回郑州扣留。我情急之下报了警,才知道是王超把车扣走了。我质问王超为什么说话不算,王超又说编造种种理由,说让我再付10万就可以把车开走。我为了取走自己的车万般无奈又到汽贸公司刷卡付了100100元,结果王超还是不放车,继续编造各种理由,说该车价值不是37万,是399000元,让我再支付284216元车款才能放车。为了尽快提到车,2014年1月14日,我向明珠汽贸公司支付了284216元车款,又怕王超言而无信,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和汽贸公司签订了结算协议书,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李广军付款同时郑州市明珠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扣留的奥迪车交付给李广军、为李广军开具放车手续。”签合同时王超满口答应,只要付284216元马上就放车,给我们停车场的停车条直接去提车,包括购车发票、保险单等一系列附件都给我。我付了款后跟王超要车的手续和停车条,王超却说这些手续都不在公司,给我一个手机号,让我找一个姓赵的人提车。电话拨通后,姓赵的称他是担保公司的,我的车在担保公司扣着,要再让我交3万元的开车费才能放车。我问他是哪个担保公司的,要停车费有什么依据,我的车现在在什么地方?姓赵的拒不回答是哪个担保公司,说有钱就打到银行账户上,不给钱就免谈。电话再打过去就无人应答。我再跟王超打电话质问他为什么言而无信,王超也不再接电话了。截至2014年1月14日,我的奥迪车已经在明珠汽贸公司的暗箱操作下被不明身份的人扣留了3个月。截至举报时,我已经三个月不知道自己奥迪车的下落。
综上,祖莽、明珠汽贸公司和王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签订0首付购车合同为诱饵,编造向银行贷款的圈套,骗取我现金将近50万元,非法占有我的车辆,不仅侵犯了我的合法财产权,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已经构成犯罪。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伸张正义,请求有关单位将祖莽、郑州市明珠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和王超早日绳之以法,以防再次给社会带来危害。

附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李广军:13*******58
    王  超:13*******333
    索要3万赵:1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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