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违约交房,晚交房近1年,交房时房屋未经过检验合格且至今也未给业主办理房产证。2、占用业主的公共位置做广告不给业主做任何补偿,将地下停车场未经业主同意就租赁给超市使用,致使业主的电动车、汽车等都无处停放,多次反映给物业没有任何解决方案。
3、因暖气井漏水造成的业主室内墙皮脱落,反映给物业也无任何解决措施。
4、物业老总和开发商老总是同一人,是否合理?物业收取物业费,但各项措施都未跟上,物业和业主间矛盾巨大,小区内因业主和物业发生矛盾致使110出警每月均在十次以上
京广路中岳大厦的开发商据说还是人大代表,这样差劲的人大代表到底是怎么选上的呢?如果都是这样的人大代表,社会还有什么希望呢?中岳大厦共3个楼,每楼4-33层供人居住,每层16户,每个楼上住有400多户,按照平均每户最少2人计算,每个楼上至少居住了900人,3个楼共计2700人以上,而业主和物业间矛盾已经高达每月出警10次以上了,为什么就没有相关部门管理呢?难道一定要发生大规模的械斗才有人管吗?把危险处理在萌芽状态不好吗?已经是到了很多业主忍耐的极限了,现在只要小区内出现突发现象(比如突然停水停电停气),就会有业主去和物业争吵,然后很容易矛盾升级发生冲突致使需要110出警的地步,请相关部门重视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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