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2014年2月20日,教体局发现“中原网—心通桥”刊登《请巩义市请巩义市孝南初中校长谈谈30万元伙房承包费的下落》的帖子后,教体局高度重视,立即对此事进行核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孝南初中即现在的孝义一中,经查:该校2009年元月18日与孙某签订学校食堂经营合同,承包期至2014年元月18日,每年分两次上交承包费六万元,学校将每次上交的承包费如数入账。现任校长李某,于2013年7月经公开选拔调任该校任校长,该校在2013年12月份教工代表大会上公布了2013年学校收支情况,其中包括伙房承包费;同时,校长李某表示从没接收该校伙房承包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等。
由此看出:反映孝义一中伙房承包人每期给学校领导30万承包费与事实不符。
巩义市教育体育局
2014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