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问题。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07〕170号)规定,凡在2007年10月1日之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不得再征收天然气、暖气初装费;在此之前的建设项目,按原标准执行。 2.关于有线电视初装费问题。根据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郑价公〔2010〕1号)规定,2010年5月1日之后,基础设施配套费、燃气初装费、暖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安装费、交易手续费、房地产测绘费等费用均应计入开发成本,严禁价外收取。 荥阳中森意墅蓝山开发商在上述文件颁布之后,一直在违规代收这些费用,并且不提供正规发票给业主,开具的都是普通收据,请求上级领导部门严查这些违规行为,退还业主们的血汗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