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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桔市小区车库私自改建标间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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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2-27 15:19: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房管局

工作时间

18621小时:47分钟

一、停车及收费问题:

1、该小区有三个所谓的地下停车场,有两个从2012年7月至今空置,不让老百姓使用,另外一个停车场的2/3出租给外人经营台球厅和网吧(该网吧已倒闭),另外1/3改造成了电动车和自行车车棚,自行车/电动车(不充电)收费标准15/月,电动车(充电)为:35元/月,请问此经营方式及收费标准是否合理?物业把地下停车场的车全部赶了出来,让停在公共道路上,理由是开发商不让物业租赁车库了,开发商要把地下停车场的车位按8万元/个卖掉,这跟敲诈有什么不同?更为可气的是近期13号楼平台下的车库正在进行改造,经咨询施工人员,说是要把车库改造为单间,以供出租使用,业主刚买房子的时候,并没有说停车位可以买卖的问题,也没有说可以将车库更改供租客使用,现在房价高了,无良的开发商又要卖车位又要乱改造。业主去物业办理停车卡,物业不给办理,说停车卡已经办完,车只能停在小区,按5元/天.辆收费,故大部分有车的业主只能把车停在小区的公共道路上,每天交着莫须有的费用,更有甚者占用消防通道,造成小区院内拥挤,严重影响行人安全,业主把车停在公共道路上还要收费,诸如种种这些合理吗?

2、豫教物业公司与香桔园小区业主约定的地面停车收费标准为40元/月·辆。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决定于2012年7月1日起按照60元/月·辆的标准向业主收取机动车停车费,既超过了《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的40元/月·辆的收费标准,又没有征求小区业主的意见,在此我业主强烈要求物价局严查此事,并要求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应按照《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标准执行!

                                                          香桔市小区地址:东风路园田路向北300米,路西

                                                           物业电话:63658097  物业经理电话:13*******15

                                                            高教社区电话:6365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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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2-27 15:42:3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针对您提出有关物业的问题,关于提到物业没有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收费的问题,我局已经受理,将会进行调查处理。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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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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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4-5-7 17:13:3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了解,小区地下停车场一直由开发商负责,业主反映的相关问题物业公司没有参与。
       业主投诉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地面停车费为40元/月,现为60元/月。我们已经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原标准进行收费,待征得小区双过半业主同意并公示后,方可按照新标准收费。
       我们要求物业公司要严格按照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标准为业主提供服务,及时维修,加强人员管理,争取达到业主满意。如果业主希望更换物业公司,可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依法选聘新物业公司。
       关于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相关问题,业主可直接联系金水区房管局,咨询电话:6397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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