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近年来,房贷需求增长较快,但由于贷款周期长、资金回收慢等因素影响,公积金贷款资源已日趋紧张。根据宏观调控有关要求,现行信贷政策重点是保障中低收入职工购买中小户型,对已经利用商贷或其他资金购买住房的不作为重点对象保障。公积金贷款因其政策性低利率成为大多数购房者的首选,已使用商贷购房的职工多是购房时本人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或因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其购买大面积住房的需求而自愿选择商业贷款的,否则,其购房时会直接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银行积累的商业房贷规模较大,如无限制都允许其转为公积金贷款,会严重超出公积金的保障能力,造成后续缴存职工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此外,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还受到房产抵押权转换的限制,商贷借款人的房产已抵押给银行,不结清商贷,银行不允许其解押,也就无法重新抵押(抵押权人变为公积金方),公积金就不能重新向其发放贷款。因此,对多数银行未开通商业房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但对合作银行,由于公积金贷款是通过其发放回收的,对贷款有风险合作双方在协议有明确,才允许将其发放的商业房贷转为公积金贷款。再者,该业务属2005年公积金贷款资源充足时推行的业务,从当前看,受资金保障趋紧、合作银行少、抵押权转换等条件限制,还不能全面推广这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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