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心通桥”有关“2012年冬季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发放生活补助问题”的来信我办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 郑州警备区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11﹞107号)的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照“自愿报名、免费培训、自主选择、统筹安排”的原则参加政府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由于2012年冬季退役的士兵是按照老政策入伍、按照新政策退伍的战士,大部分人员属于政府安置工作对象,已经按要求发放了为期6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为避免生活补助费重复发放,按照市财政局要求,2012年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没有培训期间生活补助。
下一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人员逐年减少,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数量逐年增加,我们将及时请示,争取财政支持,给参加职业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费。
感谢对我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联系电话:63376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