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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晨嘉园存在网络垄断问题,业主被强制用二手网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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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3-5 17:20: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4-4-16 15:32

河南省既有住宅小区通信设施光纤到户改造管理办法(试行)
        第九条  各公司不得与既有住宅小区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签订排他性接入服务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小区业主选择其他公司依法开办的电信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四十二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用户选择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办的电信服务;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阻止或者妨碍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从事电信设施建设和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但是,国家规定禁止或者限制进入的区域除外。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销售未取得进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的;
  (二)非法阻止或者妨碍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的;
  (三)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的。

       金晨嘉园从13年交房至今一直强迫业主使用一个叫“百事通”的网络,期间不断有业主反应此问题,物业处却一直推诿,扯皮,年前说年后可用网通,年后又推诿3月5号以前可以电信可以进入。但有业主向网络运营商咨询时却说金晨嘉园小区由于受到物业阻挠而无法进入。金晨嘉园物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置广大业主利益而不顾,所作所为已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此嘴脸令人发指。

        希望管理部门能对金晨嘉园物业处给予严厉打击处罚,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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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3-6 08:48:3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处理结束后将尽快给您回复。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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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金晨嘉园01  在2014-3-6 09:37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管理员您辛苦了,希望能尽快有一个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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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3-6 09:38:06 |只看该作者
感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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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3-6 17:30:00 |只看该作者
      金晨嘉园网络被垄断的问题从交房至今将近一年的时间仍未解决,物业一直采取拖延战术。别的小区理所应当轻而易举的事情在金晨嘉园难于登天。究竟是谁在背后操纵?物业和现有网络运营商又有怎样的利益关系?

      希望监管部门能彻查此事,对违法法律法规谋取私利的公司给予严惩。让业主们能自由选择网络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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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3-7 16:41:49 |只看该作者
      《河南省既有住宅小区通信设施光纤到户改造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  省通信管理局加强对全省既有住宅小区通信设施光纤到户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广大业主翘首以盼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共建和谐美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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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3-12 09:48:37 |只看该作者
  河南:垄断小区宽带可罚1到3万元

  2014年03月11日08:20      河南法制报

  本报讯(记者 郭跃华)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河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如您有意见和建议,可在3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登录河南省政府法制网,通过河南省法规规章意见征集系统;发送电子邮件至:jjfgc212@;书面意见传真至:0371-69699063;
  
   通过信函邮寄至:郑州市金水东路22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邮编:450018)

  意见稿指出,办公和商用楼宇、居民住宅小区等城镇民用建筑的开发者、所有者和管理者如果与电信运营商签订排他性宽带服务合同,可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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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3-19 14:30:55 |只看该作者
还是无法自由选择网络,不知道物业和二手网络到底是怎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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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8#
发表于 2014-3-26 10:12:5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目前我单位未接到有关通信行政主管部门及通信公司反映有物业公司阻挠通信公司安装通信设施的事情。如物业公司有阻挠通信部门安装设施的,请通信公司及时携带政府主管单位相关批文,及时与我单位联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我单位将及时予以协调。
       按照《河南省既有住宅小区通信设施管线到户改造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如有通信设施垄断经营行为,由通信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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