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信件收悉。感谢对我们政府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经唐庄乡政府认真核查,主要反映唐庄乡三官庙村第九村民组组长王彦忠2012年擅自处理集体荒坡一事,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经调查,三官庙村九组后坡原属三官庙村村民杨春力、范西振承包,2012年2月,两人经村委会同意,将该片山坡转包给(乙方)王水红,该片林区租期70年,租金一次性交付12000元。
2、经查阅承包合同原件,三官庙村村长、九组组长、原承包方均有本人亲笔签名,合同已经产生法律效益,不可能随意更改。
3、该片林区属于二次转包,在原有承包合同有效期内,并不需要经村组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的同意。
4、王彦忠并不是法人,只是三官庙村九组组长,该荒山承包合同是以村委名义与乙方所签订,村长王红朝代表甲方签字,加盖有村委公章。并非王彦忠私自对外承包。
综合以上情况,反映人所反映问题不属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