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0674|回复: 1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举报郑州天富,国森科技有限公司非法荐股,网络诈骗 [复制链接]

Rank: 3Rank: 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3-28 20:49: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工作时间

18562小时:40分钟

一、 投诉举报对象:

      企业名称:郑州天富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柳林村风雅颂1号楼3单元1楼东

       注册号:410*******46035         

      企业法人:李彬

      登记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机关: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开业时间:2013-2-28

  注册资本:10万元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


    持卡人:王俊霞(财务总监)
       卡号: 6222 0217 0203 6123 784(私人账户)
    新公司名称:郑州国森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郑州金水区健康路159号12 —14层
    注册号 :410*******66330(1—1)
    企业法人:张金海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登记机关:郑州市工商管理局金水区分局 开业时间:2013-4-28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本人核实以上两个公司是一家,持卡人都是王俊霞,工商银行的账户(6222 0217 0203 6123 784)一致,王俊霞手机号13*******97(呼叫受限)
            骗子QQ网名:翌晨 QQ1726209880  真实姓名 (张慧敏)电话18*******89   15*******67 座机0371—56659155(都已停机)他们现在的工作地址:郑州文化路 北辰公寓 5号楼512房间
二、投诉举报请求:
1、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所在的公司虚假宣传,捏造事实,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给消费者造成假象,恶意欺骗消费者。
2、非法经营,没有取得相关资质却推荐股票。涉嫌非法私募,扰乱证券市场。
3、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4、请求对被举报公司在工商部门做预警处理,防止恶意变更、注销。请求冻结被举报公司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物
5、请求责令郑州天富科技有限公司将所骗的钱财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受骗者,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补偿。
三、受骗经过:
本人于2013年9月22日被翌晨拉入了“翌晨实战交流群”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聊天和电话交流,她承诺加入他们公司后帮我转回我在股市里亏损的钱,并且保证获利20%以上,甚至盈利更高,而且有专业的老师一对一的指导操作。于是在群主和托儿的不断引诱下,我在2013年10月30日在工商银行柜台给对方汇去了4000元(服务费),他们答应带我7个月的技术指导和操作。当我把钱汇过去后,10月31日就被群主(翌晨)踢出了“翌晨实战交流"群,让我进了王老师(王旭)的群里(QQ282630323),刚进群之后他给了我几只票,都让我亏损了,他又把我踢了出来,后来又加我进了他的另一个号(QQ199453715),他说等我赚了钱以后再进他原来的群里,结果是一直亏损的,到了12月28日当我打开电脑时,我发现翌晨和王老师都不在我的好友里了,他们把我拉黑了,我多次给他们打过电话却没有打通,还打过财务总监王俊霞(13*******97忙碌)和法人李彬的电话(13*******00呼叫受限)我发现我上当了,使我的心情忐忑不安,在这段时间里我的精神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因为我是一位正直善良的公民,我从来没有骗过人,也不愿意受骗。

在网上看到有类似被骗的,破了案并追回被骗款的维权案例,给我带来了希望,现在骗子还在到处行骗,并且骗的金额越来越大了,真诚的恳请公安 工商 证监会 税务等相关部门严格查处,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也希望和我有相同遭遇的网友联合起来,共同与像郑州天富科技有限公司,这样骗取广大股民钱财的骗子公司作斗争,希望相关部门能帮我追回辛辛苦苦赚了的血汗钱,给骗子公司汇去的4000元(有汇款单),以及我的损失,谢谢!                                                 举报人刘女士QQ1425349759    电话 15*******54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4-4-25 09:49:0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郑州天富科技有限公司”以及“郑州国森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我分局已受理,调查处理情况会及时予以回复。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2839334094  在2014-6-19 20:45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处理中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板凳
发表于 2014-3-30 20:24:01 |只看该作者
可耻的骗子   你们的末日到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地板
发表于 2014-3-30 20:28: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顶!骗子不死,维权不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5#
发表于 2014-3-30 20:57: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骗子你跑不了的,速退款,回头是岸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6#
发表于 2014-3-31 17:14:40 |只看该作者
       跟踪报道     赶紧退钱才是你们的出路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7#
发表于 2014-3-31 17:16:08 |只看该作者
寻找河南光进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股票骗子周峰,有酬谢四:本人联系方式
QQ:2775958043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8#
发表于 2014-3-31 17:16:14 |只看该作者
现在骗子‘李彬’又改做白银了,又开始骗广大股民了,请大家看见此贴不要上当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9#
发表于 2014-3-31 17:34:02 |只看该作者
死骗子,赶快把骗我的59800元钱还给我,炯炯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人曹松坡,法人代表卢帅豫,不然等着坐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0#
发表于 2014-3-31 17:39:35 |只看该作者
骗子收款人曹松坡,法人代表卢帅豫赶紧把骗我的血汗钱还给我,不然你们等着坐牢吧。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1#
发表于 2014-4-1 16:43:50 |只看该作者
股市有风险啊 ,大家还是别炒股了
:@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12#
发表于 2014-4-1 21:18:42 |只看该作者
骗子不得好死,下辈子猪狗不如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3#
发表于 2014-4-2 13:59:55 |只看该作者
我 也被骗了10800元,请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14#
发表于 2014-4-4 08:18:57 |只看该作者
骗子不死,维权不止,希望郑州有关部门为了社会的安宁,严厉对那些骗子绳之以法,为民除害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15#
发表于 2014-4-29 10:01:3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举报的“郑州天富科技有限公司骗人钱财非法荐股,网络诈骗”等问题。我局调查落实情况如下:
    一、“郑州天富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彬;住所:郑州市金水区柳林村风雅颂1号楼3单元1楼东;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须审批的项目除外);注册号:410*******46035。
   二、依照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11时10分至11时40分结合国基路办事处风雅颂社区网格人员一同前往郑州市金水区柳林村风雅颂1号楼3单元1楼东查找,在该地址经营的是郑州市金水区江芳云诊所,走访调查诊所及周边邻居均不知道“郑州天富科技有限公司”。
   三、我局执法人员拨打该公司办理营业执照时所留联系电话,提示该电话已停机。
   四、依照河南省《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豫证照联[2010]1号)第五条第(二十七)其他部门“未纳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对应当取得本部门许可的相关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第二条第二款“非法证券活动经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后,省级人民政府要负责做好本地区案件查处和处置善后工作。”…… “未构成犯罪的,由证券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和《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8〕1号)第二条第(三)“关于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责任追究。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证券业务,必须经证监会批准。未经批准的,属于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应予以取缔;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依照《证券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之相关规定,我局已将该公司的上述违法事项抄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同时如果您认为此类公司涉嫌诈骗,建议您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局已对该公司涉嫌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进行调查。
   在此,告诫广大网友:请不要随意相信QQ、飞信、微信、微博等交友平台及网站涉及“荐股软件”的信息,谨记: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再次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2014年4月28日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6#
发表于 2014-5-1 20:35:21 |只看该作者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人你们好:目前金水区这种所谓的******科技有限公司都在做股票和贵金属活动,而且说通过你们工商 注册,合理合法的;目前还有的公司在做。请你们将这些公司列入黑名单!严厉打击这种犯罪行为!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7#
发表于 2014-5-1 22:20:01 |只看该作者
寻找骗子公司《河南金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李渊(女骗子)。
维权不止,希望郑州有关部门为了社会的安宁,严厉对那些骗子绳之以法,为民除害!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2-28 02:51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