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
我是亚新美好新苑的新业主, 今年4月份才买的房子,物业让我们交上半年的半年的物业费 0.55元/平米,装修押金1000元. 有几个问题不是很明白想咨询下 :
1 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产权人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按月缴纳。经双方协商可预收物业服务费,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个物业没没有给约定啊 那么他收上半年的是否合理,并且1到3月房子是否该有物业向原来业主征收,并且这个收费标准是否合适?
2.装修押金问题、豫整办〔2003〕8号文件规定不得收取各种形式的保证金、抵押金,但是现在物业说不叫物业费不让装修进场。是否合适?
望复!!亚新美好新苑物业电话0371--68712896
我党正在做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迫切希望政府能为民做些实事!!希望得到你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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