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上路
我们是二七区嵩山路266号旭辉佳苑的业主。前段时间物业要车主签名,说是要重新登记小区车辆并且固定停车位,于是很多业主在不清楚的情况下进行了签名,签名表上并未有停车费收费的字样,更没有收费价格。但是物业却以此为调查依据,擅自设立了固定车位100元/月的价格,并且开始出售。而购房合同上明确标有60元/月的地上停车位标准。到此车主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车主签名的真正用意。现在业主强烈反对物业擅自涨价车位费的违反合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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