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初步调查,市区(三环路以内)共有三轮摩托车8300辆左右,其中残疾人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约为1000辆,属于郑州市户籍的下肢残疾人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约为700辆,其它为非残疾人或外地残疾人驾驶;市区共有观光电瓶车近100辆。这些车辆行驶区域大多集中在火车站、各大客运场站、批发市场、物流集散地等周边以及都市村庄口、各出入市口附近。
交警支队进行了长期的、不间断地治理,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尤其是2010年,交警支队从春运中后期(2月2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十余月、横跨整个年度的机动三轮、观光电瓶车非法运营专项整治战役。始终坚持对查扣的三轮摩托车、观光电瓶车“五个一律” 的处理原则(即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的,一律处以1500元罚款;对驾驶三轮摩托车、观光电瓶车上路行驶的违法当事人,一律处以200元罚款;对车辆属于无牌的,一律滞留车辆,处以200元罚款;对车辆无合法来历证明的一律不予放行;对查扣的三轮摩托车,一律采取强制拆除私装顶棚)。据统计,2011年以来交警支队共依法查处三轮摩托车7975辆次,电瓶观光车134辆次,拆除三轮摩托车私装顶蓬4752个。在对查处的车辆进行处罚、教育,并责令车主写出保证书、建立一车一档后,依法给予放行,截止目前,暂扣滞留的机动三轮车150余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