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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该问题后,我局立即组织登封市卫生监督员对位于卢店镇新市场南原菜市场的“中医诊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1、该“中医诊所”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为PDY10*******18517D2122,主要负责人是李优龙;2、机构名称为登封李优龙中医诊所,诊疗科目为中医科:内科专业;3、席治彬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签名书写处方30张;4、治疗室医疗废物桶内注射器与针头未分类放置。根据现场调查,登封市卫生局对此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已进行立案处罚,该诊所现已停业。 | -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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