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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兴荣街鑫苑中央花园西区南门 广信置业 二手房黑中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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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5-22 13:02: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房管局

工作时间

17974小时:49分钟

房管局领导你好:
        
本人与20136月份购买一套黄河南路上的二手房,与业主谈好房屋买卖事宜(房屋90万,车位使用权15万)以后,因为我们双方都不清楚二手房买卖手续办理流程,就来到委托位于东区兴荣街西段,鑫苑中央花园西区南门口一家二手房中介公司帮忙代办交易过户事宜,该中介名称是:郑州广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经办人是店主:杨磊0371-69199692
        
当时我们和业主一起在他们店里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在合同里面注明委托该中介办理房屋评估、贷款、交易、过户等所有手续,中介公司收取代办费用2000元整(合同中有注明);2000元代办费与2013624日在广信置业中介公司店里一次性付给杨磊;当时只给我开了2000元的收据,有他们公司盖章及收款人杨磊的签字;
      
我们购买该二手房97平米+一个地下车位交易总价105万(合同中有注明);中介找的房屋评估公司评估价88万;中介公司、业主以及我们三方确定一致,房屋成交价90万,准备贷款60万;我把首付款及车位款15万一起先付给业主;业主原房屋解押以后开始去办理二手房抵押贷款;

20137月份去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杨磊又找的一家中介公司:21世纪不动产公司宜家金融服务中心;到办理银行抵押贷款;银行面签当天我又给21世纪不动产公司宜家金融服务中心交了11320元;21世纪不动产公司宜家金融服务中心经办人只给我开的有宜家金融服务中心签单回执单(三联单);
回执单上注明有:买卖双方姓名、成交价90万、评估价88万、贷款额60万、
宜家金融服务中心收取费用明细如下:评估费:4400元;抵押费60元;按揭费用6800元;印花税60元;以上合计11320元,
      
另外:我的贷款额在2013年7月份银行面签时改成贷款49万(中介说贷款高于50万不好审批,当时银行钱荒);由于贷款额变少,他们应该退还我的部分费用,被他们公司员工一直压到今年也没退还给我,并且该退的数额;中介公司说应该退给我200多元,后来说应该退500多,再后来又说退我800多;2014年3月份我去21世纪不动产公司宜家金融服务中心公司在二七宾馆的办公室2趟才答应给退;退的费用又变成1100多元;      

在银行面签当日,当时他们把成交价填成包含车位的105万;经过给他们纠正以后又改成去除车位以后单房屋的成交价90万(我手里的回执单是第二联复印件,上有105万划掉,又填写90万);
银行贷款一直到20138月份才审批通过;结果通过审批的房屋成交价又变成105万了;造成我房屋买卖交易所有税费按105万缴纳的(房管局缴费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15万的车位使用权款,随着房屋一起按二手房屋缴税;


       我们做为一个对二手房交易过户环节流程一窍不通,才来委托你们所谓的专业公司办理;该给你们的代办服务费一份不差的给你们一万三千多;结果还给办成这样的结果(让我多花冤枉钱);你们两家公司只知道忽悠蒙骗玩弄客户,完全不是站在为客户服务的立场上;只管糊弄着把交易完成,你们的中介费用挣到手;

在郑州广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把房屋成交价弄错以后(也就是银行贷款审批下来以后);我就终止与这家中介的合作;后面的所有过户手续都是我另外找人办理的;

请问:
二手房买卖抵押贷款按相关部门规定都有哪些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是什么?以上我的房屋交易收费价格是否合理?有没有多收费?乱收费?不合理收费?

    这样的中介公司是否在房管局备案登记?是否是所谓的黑中介'?房管局对这种没有备案,没有二手房交易资质的中介公司如何处理? 没有二手房相关业务资质没有在房管局备案,这种所谓的黑中介可以私自办理二手房交易业务吗?

强烈要求郑州广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退回当初交给他的2000元过户代办费;因为他们的失误造成多交税的损失给予补偿;多收的及不合理的费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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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5-28 09:40:3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查询,郑州广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未在房管局办理中介服务机构备案手续。网友可以携带证据材料到我局监察队进行举报,地址: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路西。
      正规的营业场所会悬挂我局核发的资格证,提醒网友要选择正规的营业场所进行交易,以便与维护自己的权益。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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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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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6-9 18:30:22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你这个所谓的专业黑中介的解释吗?
请问;杨磊同志,我的房屋成交价105万里面包含一个15万的车位,我们办的是房屋买卖交易过户,你把我的车位15万,弄到房屋成交价里面,造成我我的房屋成交价变成105万,而不是90万,所有费税均按105万缴税,你觉得合理吗?资金监管的是房屋资金,房管局有规定车位资金必须也要监管吗,房管局哪条规定,车位必须和房屋一起按房屋成交价来缴税的?车位转让只是使用权,车位有产权吗?车位钱及首付款,签合同时我提前已经预付给上家业主50万,你觉得业主有必要担心车位15万的钱吗?你所说的业主担心车位款,只是你的自认为吧啦,
假如,我购买业主房屋的时候,附带的一起有一个15万的车位和一辆20万的汽车,你是不是也必须要把车位15万、车辆20万,35万一起包含的房价成交价里面去资金监管?35万也随着二手房屋交所有的税费吗?那我的车辆过户的税费咋办?
杨磊,你觉得你的解释不可笑吗?
你收我的钱,就这样不负责的来糊弄客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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