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 告 状 控告人:陈德福、男、80岁、汉族、农民、河南省、荥阳市汜水镇虎牢关村、原0143部队,退伍军人。 控告人:鲍全妮、女、74岁陈德福之妻。 控告人:陈玉州,男,34岁、四儿子,住址同上。 被控告人:汜水镇党委; 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王凤琴 被控告人:虎牢关村委 法定代表人:村委书记翟保州 请求事项:依法追查村镇党委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事实与理由:我家四户祖孙三代10多人住在窑洞中,自一九九七年至今,我家不断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山体滑坡,我们家住的窑洞被埋,财产被毁,仅收到市委、市政府、镇党委、、政府一份通知,内容是“让受灾群众投亲靠友”人民政府行政领导不遵循【国务院令】第(577)号文件、《自然灾害救助》的相关规定,(详见03年6月30日通知)(证据附后) 2011年9月27日,我家又一次被山体滑坡、塌方,居住地无法修复,政府派人实地落实后,给我家“四户”安置个10平方危房,给一床被辱200元钱,秋收的农粮无处存放而霉烂,吃住非常困难无人管,灾民的生活得不到基本保障情况下,镇党委书记王凤琴、村党委书记翟保州巧立名目派人到我处逼我索回288元救灾款,恐吓、威胁,被逼无奈我们只得返回废墟中居住! 政府派人实地落实,证明我家山体滑坡窑洞危险情况属实,特此证明(证据附后)。镇党委书记王凤琴、村书记翟保州阳奉阴违、推诿不办,不给我家“四户”宅基地重建家园,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7)号文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尽快安置灾民恢复生活和生产。我家不能享受国家政策道德救助。 党的十八大一再强调,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因我夫妇年迈行动不便逐级反央问题有我女儿陈金平随同照顾,屡次遭到镇党委书记王风琴,村党委书记翟保州带来汜水派出所所长朱建民抓回12年7月3日我女儿在京,驻京袁广彦(荥阳市信访局局长)扣押女儿身份证,村党委书记翟保州、刘杏云、镇政府时胜利、汜水派出所所长朱建民等押回,唆使下属惨无人道的作法,虐待合法居民从中取乐,将我女儿毒打不能行走,抬进拘留,(证据附后)。 同年11月初,我女儿在京见袁广彦索要身份证,又一次被村党委书记翟保州、吴培君、镇政府禹法强、和两名民警押回,押回途中又一次被民警毒打至昏,关押在镇政府,派人24小时看管。同月9日,我夫妇给女儿送吃食,看见汜水镇政府综治办主任兼武装部长孙璐(荥阳市检察院孙检察长之子)正在翻我女儿的提包,我夫妇上前制止,被孙璐打翻在地,导致心脏病复发住进荥阳市中医院,孙璐、申伟、姜伟、谷红烈、一女、禹 军、王明、村书记翟保州、吴培君、张志华、锦秀、申建磊、高艳青、陈晓东、禹发强、朱登辉、高奎英、周亚飞、王涛、时胜利、韦金明、张志国、雷保亮等一群道德沦丧,披着人皮的畜生,轮班24小时食宿到医院,不让我女儿筹备资金给我夫妇治病,使我夫妇躺在医院无钱治疗,后无奈拖着病体出院,至今无人管。 2013年在关押期间,农忙不让回家,至今无果。 请求有关部门及领导帮助解决我家四户住房问题! 陈德福、鲍全妮 陈玉州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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