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和盛世小区是政府指导价物业费,泰安物业公司是三级资质在没有达到一级服务条件的情况下,被有关部门定为一级服务,先存着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1、小区内的喷泉从我入住将近一年了没有见开过一次,作为新小区现在喷泉估计已经不能用了。
2、每位入住的业主都缴纳的有垃圾清运费,业主装修的装修垃圾都是由业主负责倾倒在物业指定的地点(小区门口待修的公路上),现在一年多过去了装修垃圾仍然堆放在小区门口没有修的路上一年多了,现在业主入住已经过半,小区门口堆放的建筑垃圾用垃圾成山形容一点不为过,至今无人问津,试问物业公司在没有动用任何物力和财力的情况下向每家每户收取200元垃圾清运费合理合法么。
3、2013年小区物业费执行政府指导价,一级服务收费1.15元/平方米,2014年在服务质量下降的情况下,私自涨至1.35元/平方。业主投诉到有关部门,物业答复有关部门说是一半业主签字同意物业涨价,这话有关部门是信了。实际情况是:前期交房物业合同物业费是1.15,后期交房的一半业主不签同意涨物业费的合同物业不给交房交钥匙,新合同上有关上浮条款,当时都没有上浮物业费,直到2014年开始在服务没有提升的情况下开始告知业主物业费开始上浮至1.35。
4、小区保安服务态度极差,经常和业主发生矛盾,业主和保安因为矛盾曾经惊动过110,有录音为证。保安上班期间有时候翘着二郎腿吸着烟执勤,从来没有佩戴过统一标志,有照片为证。作为一级服务保安该不该有上述行为。
5、小区在人员入住刚刚过半的情况下收取车辆费40元/月,车办证和物业费绑定,不交物业费不给车办出入证,业主按照合同1.15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拒绝接收。现在小区门口物业树立一警示牌“小区车辆,刷卡出入,无卡莫入”,业主的车经常保安拒之门外不让进小区院,物业公司有权不让业主开车回自家的家么。
以上情况,请有部门进行核实,并对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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