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物业公司下.本院业主委员会私自收取高额物业费,前题开发商在开发完该小区另有一套门面房来补贴该小区的一些费用.私自破坏小区绿化设施改成他人停车位另收取停车费用.最可恨的是1年内业主委员会代表与房管局某领导私下套用业主们的住房维修资金,甚至连有的业主什么是维修资金都不知道的前提下,套用金额达到10多万圆,业主们的房子可是刚满十年的新房子啊,什么设施都没问题,就这个一次又一次更换从中受益。就让他们这样一次又一次的套用,后60年房子真的有问题了,请问怎么办?业主与房管局负责部门反映不下数次,每次都没有回应。希望有关部门有关领导严厉查处,希望给业主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如果有关部门有关领导不管的话,我们会一级一级投诉直到满意。管城回族区西大街119号鸿鑫佳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