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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和游泳池祸害百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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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6-12 09:49: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文广新局

工作时间

17197小时:11分钟

  我们是中原新城观澜小区E区3、4号楼的业主,4号楼底商开设KTV、游泳馆与餐饮,1、会对生活环境与人文环境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2、门口开在东面,致使4号楼前停车情况紧张;3、对4号楼8层以下居民,会有声波污染;4、对3号楼东和东北侧居民整体有害声波影响;5、最严重的就是对整个3号楼居民产生影响,就是4号楼底商的西南角的后门,是商家的工作人员进出,货物进,垃圾出的门口,臭味可想而知,最重要的就是KTV公主和男公关白天黑夜进出的专门通道,刚好正对3号楼单元口,这样,3号楼是最乱的,自己的孩子整天面对这么个群体,成长的问题会复杂;6、KTV里面人员复杂,最重要的消防隐患。后果真是不民想象。
  原本小区的规划没有游泳池,现在要私自改建对会对我们整个楼体的安全造成威胁。
  拜托求求相关部门,为了我们的业主的安全和孩子有个健康的成长环境,请尽快制止4号楼KTV和游泳池的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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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6-13 10:18:22 |只看该作者
楼主您好,您反映的KTV问题我们已经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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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莫愁6  我们要结果  发表于 2014-6-17 08:50
水月洞天  抓紧给个说法吧  发表于 2014-6-14 22:32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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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6-12 14:08:01 |只看该作者
就是,这个问题希望主管部门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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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6-12 14:13:41 |只看该作者
我们需要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居民楼下开KTV,请问相关部门允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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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6-12 14:41:3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强烈顶!反对居民楼设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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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6-12 15:28:28 |只看该作者
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用,但是还是希望能有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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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小路  希望政府给这位居民的信心  发表于 2014-6-18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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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6-12 16:29:04 |只看该作者
居民楼开KTV,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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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小路  绝对的扰民呀,这是给居民和商家制造矛盾呀,在逼迫老百姓  发表于 2014-6-18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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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6-12 16:30:47 |只看该作者
居民楼下开KTV,严重影响我们的休息,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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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6-12 17:16:26 |只看该作者
主要有三:1、居民楼34层地下车库为两层,开游泳池墙体容易漏水,容易出现房屋质量问题。2、在三号楼南边为规划中的幼儿园(已建成),如果在幼儿园门口开KTV会影响幼儿教学及安全(因为近来关于非法人员进入学校伤害孩子的案例多之又多),在幼儿园门口开设娱乐场所应该是不允许的。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民住房是不允许开设娱乐场所的。恳求相关政府机关及时制止,感恩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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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6-12 19:22:2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上面居民,前面小学,后面幼儿园,开KTV?还让人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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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6-12 19:27:42 |只看该作者
我们是工人路汝河路西南角中原新城观澜小区3、4号楼居民,目前4号楼底商准备开设KTV、游泳馆与餐饮大型娱乐场所。我们强烈反对开发商这种乱招商行为,升龙物业还在没有告知业主的情况下,大力配合张贴娱乐城广告。
我们业主坚决反对:
1、会对生活环境与人文环境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影响小区正常生活秩序破坏小区和谐稳定,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
2、楼内准备设游泳池,对高层房屋结构造成破坏,渗水会影响结构,电力等生活必备设施,设房屋折旧速度大幅加快;
3、对3,4号楼近千户居民,会有声波污染和垃圾污染;
4、娱乐场所设有餐饮,有火灾隐患。员工较多,对于我们这个半开放小区,3号楼唯一的消防通道的占用,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
5、单元门正对或紧挨娱乐场所入口,楼内会租住满乱七八糟的年轻人,安全问题不言而喻;
6、3、4号楼是半开放,商业与住宅出入通道不分,是治安联防巡逻的盲区,联防队又不便巡视,而去消费的大部分是不太正常作息和说不清楚的人群,在楼下难免与居民发生摩擦。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显然KTV属于该条例管理范围内的娱乐场所!
第七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显然KTV不能开在居民楼周围,更何况开在居民楼下和楼前!
按照《物权法》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
显然这个事情应该由文化管理部门核查并不予批准!
希望主管部门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阻止KTV娱乐场所开在居民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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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6-12 20:52:09 |只看该作者
拜托求求相关部门,为了我们的业主的安全和孩子有个健康的成长环境,请尽快制止4号楼KTV和游泳池的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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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6-13 10:45:18 |只看该作者
坚决抵制KTV娱乐场所开在居民楼下,幼儿园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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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6-13 13:30:28 |只看该作者
工人路汝河路交叉口西南角中原新城观澜一号1-3层已经贴出广告,要在这里开KTV、游泳池、餐饮和健身房。健身房和餐饮还可以接受,开KTV就不合适了!这是非凡相关管理规定的!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显然KTV属于该条例管理范围内的娱乐场所!
第七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显然KTV不能开在居民楼周围,更何况开在居民楼下和楼前!
第九条: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经核查属实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作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显然这个事情应该由文化管理部门核查并不予批准!
     观澜小区是半开放式小区,如果在这里开KTV,即使噪音能控制,各种人员也无法控制,各种从业人员将随便进出小区并与居民共用电梯等共用设施,同时可以在没有允许的情况下到达居民楼各层,小区内住户安全将得不到任何保障,小区马路对面是即将使用的学校,小区楼后是幼儿园,在这样的环境中,孩子如何生活、学习?!希望主管部门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阻止KTV娱乐场所开在居民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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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6-13 14:05:50 |只看该作者
坚决抵制KTV娱乐场所开在居民楼下,幼儿园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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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4-6-13 14:23:56 |只看该作者
郑州文广新 发表于 2014-6-13 10: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您好,您反映的KTV问题我们已经获悉。

现在中原新城工人路汝河路观澜小区1-4层已经布满了KTV,游泳池和酒吧的招聘和开业广告。我们小区的业主整日人心惶惶,现在我们楼下一楼餐饮,二楼KTV,三楼游泳池,对于我们32楼的居民楼来说,建楼时没有规划游泳池,现在私自注水对楼体的寿命和业主的安危都有威胁,二楼KTV,消防方面更是不敢想象,请相关部门在其装修开业前及时制止,不要等开业后难以令其停业,加下楼后面幼儿园明年即将建成招生。KTV和酒吧人员复杂,孩子的安危也是极大的问题。关键这几项都不符合2006年3月1日出台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呀!
我们全体业主谢谢相关部门并且相信相关部门能及时解决此项问题。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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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4-6-13 18:42:54 |只看该作者
郑州文广新 发表于 2014-6-13 10: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您好,您反映的KTV问题我们已经获悉。

我们八百多户居民密切关注!请帮帮我们尽快解决!恳请一定不要让KTV开在居民楼下,幼儿园附近,而且电梯是和居民共用的,作为开放式小区没有保安,如果再开KTV等娱乐场所在我们楼下,那我们真的要疯掉啦,跪求领导尽快阻止此逆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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