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于今年1月3日拿到房产证,按照热力公司的规定,拿到房产证后按套内面积计算。拿到房产证前热力公司按物业上报的面积(实际是物业多报了面积,估计和热力分成)130X90%
而现在套内面积只有110
1、热力是2003年11月15日供暖,按照130X90=117平米,我们是2004年1月3日拿到房产证,套内面积110平米,请问热力公司能否把多收的暖气费用退还给我们?
2、热力公司的锅炉坏了几次,导致中断供暖3次,没次一到两天,这几天的费用能否退给我们?
3、在我们拿到房产证之前,热力公司连续两年都是按照129X90%这样的不实面积收费的,这几年多收的费用能否退?
4、热力的人来我家量温度只有16度,达不到18度,热力公司的人说正常误差在2度,不退费,是否合理?
5、暖气白天热,一到半夜,热力公司就把温度调低,给你们自己省下不少奖金,是否可以分给业主一份?
6、暖气不热向热力公司求助,13天也不来人。
7、我给热力公司提意见,热力公司找人给我家暖气阀门关闭,事后还不承认。
我估计热力公司的回答会是,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和您联系的。
或者是热力公司找其他意想不到的理由来拒绝。
其实我提出来这些问题,也没有打算让热力公司解决,因为热力公司是根本不会给你解决的,那是没有一点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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