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正商新蓝钻F区的物业未经业主同意,私自设置电梯运行限制装置,虽然表面上看似为了业主的安全,其实是以此设卡,将暂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拒之门外,请问我们自己的房子凭啥进自家门要经过物业的同意! 2、合同上允诺的房本一直迟迟没有办,一拖再拖,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利益;
3、物业费一直以1.85元/m2的标准收取,远远超出郑州一级物业的标准。收着业主的钱不替业主办实事的物业,今后的路怎么走的更顺畅,自己也该考虑考虑。
4、没有像样的车棚、门前饭店的烟熏火燎、自家墙体裂缝不管不问等情况不知要延续到何时,整天就会让业主交超高的物业费,我们拒绝当冤大头!
特请物价部门调查研究,为平民老百姓做主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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