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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经适房经转商的相关问题,请解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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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6-24 14:59: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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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4-7-4 11:27

大家现在都在补缴差价想转为商品房,但是经转商之后的买卖问题众说纷纭,所以想在这里问一下得到一个官方答复。
1.在2014年底新规出台之前,补缴完差价的经济适用房转成商品房,是5年之后才可以自由交易,还是转后立刻就可以自由交易?

2.在自由交易的时候是必须政府作为必须第一回购,还是可以自由交易给任何人?

3.如果不补缴差价,现在住的经适房会不会有在将来转成别的房子,再有别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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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6-24 15:42:0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适房补交差价款后转变为商品房,退出经适房管理,可以在换发商品房房产证之后上市交易,没有时间的限制;   商品房的买卖是自由交易,遵循市场上的双方民事行为;   不补交差价款不影响您的居住使用权,补交差价及经适房的相关的政策,在2015年左右市政府会出台新的政策,届时将按照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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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漫漫维权路  在2014-6-24 16:07  评价处理结果为:一般  并评价说:希望政府说话算数,很多人说政策市朝令夕改,说不能交易,限制五年等。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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