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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象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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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海高架中州大道至通泰路段小区临街全封闭隔音屏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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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7-23 09:06:48 |只看该作者
q请求尽快给出答复,给予处理。高架已经严重影响我小区的生活和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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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7-18 11:15:54 |只看该作者
望上级领导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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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7-18 11:14:13 |只看该作者
陇海路高架两侧居民楼不少,建封闭式隔音屏是很多居民关注的事情,应该也算是郑州一部分市民的民生问题。我是中州大道永平路段的居民,希望政府部门真的走群众路线,听听我们的心声。建设部门在未获环保局有关环境评测合格通知的情况下擅自违章施工,并且没有按照环评建议建封闭式隔音屏。我们住在旁边普通的隔音屏恐怕阻挡不了巨大的噪音,希望领导给予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及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之规定,请市建委尽快对陇海高价中州大道以东项目进行环评,请环保局即刻查处建设单位违法行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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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7-18 11:12:42 |只看该作者
希望有关部门都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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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7-18 11:11:25 |只看该作者
望上级领导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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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7-18 11:01:55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规划局领导,您好:      
陇海高架是一项政府民生工程,是政府为人民办实事的体现。作为市民,我们热烈用户政府的这一工程。但是据目前的规划,中州大道陇海高架为五层互通式立交,层高为5个楼层,而自中州大道至通泰路一段,南北各有几个大型社区:中实润城小区、刑屯社区、白庄社区,居民至少在几万人,并且中洲大道南北方向也为高架,将来的车流量与噪音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可想而知。以目前的距离来看,陇海高架桥墩距离小区距离为5-10米之间,建成高架或许离小区会更近,这样的距离如果是普通的隔音屏恐怕阻挡不了巨大的噪音。据我们所知,陇海高架已有部分路段可以实施全封闭隔音屏,而中州大道陇海高架情况又极为特殊,理应建造全封闭隔音设施。为了避免发生大规模上访诉求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希望规划局领导能慎重考虑民生诉求,真正将陇海高架建造为真正的民心工程,科学合理地为居民带来彻底的利益。期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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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7-18 10:54:03 |只看该作者
相关执法单位,请行使好人民赋予你们的权力吧!你们是靠纳税人养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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