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海路高架两侧居民楼不少,建封闭式隔音屏是很多居民关注的事情,应该也算是郑州一部分市民的民生问题。我是中州大道永平路段的居民,希望政府部门真的走群众路线,听听我们的心声。建设部门在未获环保局有关环境评测合格通知的情况下擅自违章施工,并且没有按照环评建议建封闭式隔音屏。我们住在旁边普通的隔音屏恐怕阻挡不了巨大的噪音,希望领导给予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及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之规定,请市建委尽快对陇海高价中州大道以东项目进行环评,请环保局即刻查处建设单位违法行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