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60岁,患有肝硬化,原本是中牟县九龙镇人,以前在河南省人民医院看病,因为家在农村,经济收入有限,经常是只拿药,不住院。慢性病报销也属于中牟县管,一直都给报,可今年我们村行政划分到开发区了,我和以前一样拿着手续,去开发区报销,可工作人员说我不达标,不给我报。我有几个问题‘
1、为什么同样的病情,同是郑州管辖的地方慢性病报销却有两个标准?
2、新农合医疗,像我这样的病人( 肝硬化),能享受什么样的医疗保险报销?一年上万元的医疗费用相当于农村家庭快一年的收入,参加医保,难道真的一点也享受不到党的政策?
3、如果开发区、中牟县的报销标准不一样,我能不能像往常一样去中牟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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