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006|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4年第一季度生育津贴何时拨付完成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7-23 07:49:2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4-7-28 09:17

您好!请问2014年第一季度生育津贴何时拨付完成?同事已经收到钱了,我的却被告知未到账,请问是否全部发放完毕,盼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7-23 08:45:3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4-7-23 08:47:5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请您先查看2014年第一季度围保和生育津贴明细名单中是否有您的名字,名单中同一单位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是一起拨付的。若有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电话12333,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地板
发表于 2014-7-23 15:55:14 |只看该作者
您好!2014年第一季度生育津贴有我的名字,名单中同一单位的女职工生育津贴也是一同拨付的,我们的名字都出现在2014年第一季度生育津贴中,我拨打了12333电话,可是工作人员说这个款项是需要生育保险财务科查询的,他们查询不到,然后去了生育保险科,那边回复是已经拨付银行,银行会打到单位对公户,所以我现在在哪里都问不到我的生育津贴的去向,才想找到您这里咨询的,您能帮我查查我的生育津贴是否已经打到单位的对公户了吗?谢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5#
发表于 2014-7-23 16:09:35 |只看该作者
您好!2014年第一季度围保和生育津贴明细名单中确定有我的名字,名单中同一单位的女职工生育津贴跟我一样是2014年第一季度围保和生育津贴明细名单出现的,所以她收到钱了我没有受到才觉得疑惑啊。我拨打了12333,得到的答复是他们查不到,这个钱是否拨付要去生育保险财务科咨询,然后去到生育保险科查询,得到的答复是这个钱已经拨付给了银行,银行何时拨付给公司对公账户他们也查不到,所以实在没有办法了,只能向咱们这里咨询,您这边能帮我查到这个生育津贴是否拨付到公司对公账户里了么?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6#
发表于 2014-7-23 17:55:0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名单中同一单位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是一起拨付的,银行拨款只有一个款项总数没有明细,为区分每个职工的款项数额,我们在网上公布明细。您单位账户中收到的款项是一个总额,您单位是如何确定款项中没有您的费用?2014年第一季度围保和生育津贴费用已拨付至银行,若您单位银行账户有异常,银行会将所有费用退回,不存在您描述的情况。请您和单位再次确认款项。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7#
发表于 2014-8-14 17:01:08 |只看该作者
您好!用人单位说钱已经收到,但不愿意把钱打到我的账户,请问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8#
发表于 2014-8-14 17:08:28 |只看该作者
您好,状况是这样的,之前将员工社保交由第三方公司处理,然后2013年8月的资料就交到了第三方公司那里,然后2013年10月的时候公司换了一个第三方公司,所以现在我的情况是,生育津贴打到了原来的第三方公司账户上,但是原来的第三方公司却不愿意把这个钱发还给我本人,只让我找现在的第三方公司处理,所以现在不知怎么办,寻求您的帮助!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9#
发表于 2014-8-15 09:25:1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职工与单位因生育津贴产生争议的,可按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若有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电话12333,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0#
发表于 2014-9-7 00:04:55 |只看该作者
老师您好,从我上次反映问题到现在已经有一个半月的时间了,可是两家第三方公司还在互相推诿。麻烦咨询您一下,申请劳动仲裁,是否需要将第三方公司、用人单位及原第三方公司共同列为仲裁对象,还是仅以合同为准,只将用人单位列为仲裁对象呢?需要准备那些资料呢?请告知,非常感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11#
发表于 2014-9-9 08:44:4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劳动关系证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若有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电话12333,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3 13:59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