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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林村在四月底就已经动员不明真相的老百姓签署拆迁协议,给一些蝇头小利的搬迁奖励,但自始至终都没有公布除主体房屋以外所有附属物,如:彩板房,钢架房,树木,院墙,机井等等的任何赔偿标准,而且自拆迁以来都已经几个月过去了,没有见到发放一分钱的补偿费,只给了半年的过渡费,而且别的村子像马头岗都贴了三榜通告,把所有赔偿标准公布的详详细细,为什么马林没有,依据什么规定还要从可怜的拆迁款中每口人再扣六万块钱,安置房下来以后我们拿什么去装修,住毛胚房吗?
补充内容 (2014-7-27 12:20):
人家杨槐村每口人还有门面房,为什么马林村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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