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巩义市职业中专97届师资班的毕业生,当初上学和上岗将近4万元的费用花出去了,但一纸承诺却化为了泡影。巩义市人民政府1995——1997年委托巩义市职业中专招收“体、音、美”专业委培生,让我们每人交了2万元委培费,这还不包括三年的学费,并承诺毕业后同其他正式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待遇。当时缴费时每人还签订了一份包分配合同书,但后来合同书又被学校收回(现在想想,猫腻就在这儿),可也有部分人多了个心眼保留了合同原件。现在我们三届学生大约三百多人,上岗时又交了10000元到20000元上岗费。我们分别从1998、1999、2000年工作至今,工作兢兢业业,不怕苦不怕累,勇挑重担。我们都具备教师资格证,并参加了教师专业技术职评和所有的教师进修培训,同时按政府要求,又参加工勤技能等级考试。所以我们具有教师和工人双职称。但是,我们工作至今已有15年左右,一直拿的却是工人工资,目前是全校最低工资,而且每长一次工资,我们的距离就离别人更远一次,比我们晚工作5年左右的同事,工资都比我们高几百块钱,同工不同酬,天啊,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不错,地方办师资班是国家允许并且提倡的,可为什么同样是师资班的毕业生,登封那边却能得到和正常教师一样的待遇呢? 请问这是什么原因!这件事不给解决,我们会一直反映下去直到解决为止。最好,再一次请求巩义市市政府就此事给我们一个说法。
补充内容 (2014-8-2 11:48):
似这般收了费不办事,出尔反尔,继而重复收费的行为,这就是现实中的另类版抢劫犯。还有,此事当事人采用合同方式诈取钱财就是合同诈骗行为。
补充内容 (2014-8-5 12:10):
这个问题怎么没人出面解决?是不是这件事牵扯到教体和劳动两家单位领导高层不好处理?!这很可能是当初两家单位分赃不均所致,希望彻查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