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助,防止弄虚作假,加强定点村卫生室自律服务和参合农民规范就诊,合理、规范使用门诊统筹资金,对各卫生室门诊统筹补助规定如下:
……………………………………………………………………
一、村卫生室必须实行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药品零差率销售(进啥价卖啥价),并将药品价格公示上墙,不得加价销售。
二、每次就诊结束后,村卫生室必须将打印的补助明细清单(票据)交给参合农民,就诊的参合农民每次须索要就诊票据,留存备查年度封顶线余额和监督诊疗费用的真实性。
……………………………………………………………………
三、村卫生室为患者开啥药,取啥药,不得串换药品销售和补助。就诊结束后,参合农民须在处方和票据上签字和留存联系方式,补助方可有效;村室需提供规范、真实的处方、票据报账。
若有违犯以上规定行为者,可视为虚假补助和套取新农合基金,欢迎参合群众提供线索,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62886876(工作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