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第三幼儿园招生存在的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招生录取情况不明确,不公开,不公平。
回答:家长您好,感谢您关注我园2014年招生工作。2014年8月7日也就是您投诉当天,我园对外张贴2014年招生简章并向外公示。招生简章上我们详细写明了本届招生人数及录取要求。8月10日电话招生报名当天,我园邀请民警和家长代表来园进行现场监督。对本次招生报名工作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
问题二:招生歧视二胎生育孩子,国家都逐渐放开了二胎生育,为什么第三幼儿园不给有合法户口的二胎家庭子女的入学资格?
回答:依照《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学、择业、招生、招工等方面优先。我园在本届招生工作中给予独生子女优先,并没有剥夺多子女入学资格。另外,独生子女比多子女家庭的孩子更需要集体生活。
问题三:为什么只能是军烈子女,残疾人子女才能入学,要求太过于苛刻。
回答: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应予照顾。我园只是提出了优先照顾,并不是如您所说的只能是军烈子女,残疾人子女才能入学。
问题四:要求双职工子女,为什么不能给外来务工子女一个上学的机会。
回答: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职工既包括了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也包括了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形式的临时工、学徒工等劳动者。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也属于职工的范围。所以,家长您的理解有误,只要您和您的爱人都有工作,孩子是满足招生简章第四条双职工要求的都有入托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