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信箱多次答复显示:“只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自愿补缴差价款,均可按原来规定标准执行。经济适用房将逐渐退出我市历史舞台,政府鼓励经济适用房购房人尽早补缴差价款,退出经济适用房管理。同时,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已确定对已办理产权证房屋、银行抵押按揭房屋和未办理产权证但测绘部门已出具实测面积的房屋均可补缴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的,可退出经济房管理。”金水路宏祥路29号院(银河小区)已经具备了上述条件,河南安泰置业有限公司说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给的特别少,不够分。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说等到房产证下来再补。到底是不是为百姓服务的机构啊?望眼欲穿等了3年半,手续还在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