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9日,本人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河南省国资委对面)的“睫雅影视婚庆礼仪”下了一个婚庆订单,并交付400元人民币的定金。4月30日早上才发现店方手写的所谓的13项服务中并没有承诺的“T台”,且其中有两项完全重复,于是打电话与店方沟通,但店方以“从没有承诺T台”为由不予理会,要求到店沟通,到店后因其工作人员态度恶劣,遂不愿意在该店消费,与该店负责人沟通退还定金,听到要退定金,该店当中一女性负责人易睫雅以 “退钱不可能,你随便告我”,“不在我这里办,我叫你婚都结不好”相威胁不予退钱,而该店负责人以本人白纸黑字签名的定单为由不予退还,此后店家再没有与我联系,也没有继续履行定单中的义务。婚礼过后,我多次到店催要,该店工作人员以负责人已更换为由(事实上根本没有换)推三阻四,并继续恶言相向。
今天,在心通桥这里,我们严正要求该公司退还没有履行义务的定金,并给当事人道歉。
该公司名称:睫雅影视婚庆礼仪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河南省国资委对面)
当事人: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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