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我是一名普通的务工人员,因2012年和吕春晓发生债务纠纷,经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决,判决被告人吕春晓赔偿赵晓卫三万元整, 执行局在传唤被告(吕春晓 巩民出字第1273号),被告一推再推,不按法院判决执行,多次找执行局,执行局不予执行,被告有车有房,还有一个饭店,赔偿额度只有三万块,却一直不给,多次上访执行局不予答复,要么就是想收取一定的费用,要么就是找不到相关人员,案件一拖再拖,对我的人身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政府为什么不能秉公执法,为老百姓办实事?希望市长先生看到后可以调查此事,还我一个说法。
补充内容 (2014-8-17 15:03):
电话:13*******98 希望相关部门快速处理,还老百姓一个晴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