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郑州市公办医院院内公共停车场,患者可凭就诊票据,免缴停车费。”但郑大一附院的收费却不合理,具体如下:2014年8月15日早6点多在郑大一附院看病并于当天住院治疗,车子是早上6点多7点左右停的,在第二天下午取车回家时提供了15号和16号的住院缴费押金条,但收取停车费的保安说只能免当天的,也就是只能免16号的停车费用,15号的停车费要正常收取,一共收取了20多元,并且很多住院的病友都遇到过此情况,为什么郑大一附院的停车收费标准不执行《郑州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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